无人售货机里的 食品安全吗

商报讯(记者 胡超然 通讯员 林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依据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昨天首次对辖区内无人售货机中的食品开展监督抽样检验。

据悉,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明确将自动售卖机内售卖的食品归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样检验的范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参照该办法第十八条,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规定对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等没有实际经营人员的食品经营者组织实施抽样检验。

对此,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为基础,于昨天上午首次对辖区内两处人员密集区的无人售货机中食品开展监督抽样检验。据执法人员介绍,此次共抽检了5个批次的饮料,下一步,该局将通过有关渠道将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依法公示,并会根据要求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

“对无人售货机中食品开展抽检,是监管部门对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全业态覆盖的有力补充。”据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今年以来已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食品经营全链条中的3500余批次食品开展抽样检验,对其中的78批次不合格食品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实施后,对无人售货机内食品进行抽检尚属首次。根据目前监管部门掌握的情况,无人售货机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仍较混乱,多数食品经营主体把经营重点放在交易层面,对食品安全层面上的关注却存在不足。今年以来,鹿城区已有两家无人售货机因出售过期食品被群众举报,其所属公司也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鹿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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